1月15日,中国足球协会根据成年女足联赛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中国足球协会成年女足联赛参赛资格递补原则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联赛规模、递补原则及顺序、递补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联赛规模来看,中国足球协会将根据成年女足联赛发展具体情况确定女超、女甲、女乙联赛赛事规模及参赛队数量。从递补原则及顺序来看遵循“两个优先”,即本级别联赛满足条件的队伍优先递补和未补齐情况下低级别联赛中符合条件队伍优先递补的原则。仍未能补齐则要根据实际情况,从符合条件队伍中依据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方面,各级成年女足联赛参赛资格的递补只能在相邻两个赛季之间进行。
本《办法》旨在维护成年女足各级联赛稳定、健康的发展环境,构建科学合理的女超、女甲、女乙联赛三级联赛竞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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